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4年度第四次(扩大)集中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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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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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例》,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8日-9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4年度第四次(扩大)集中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作开班式讲话,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强调,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要求, 一要在“学”上下功夫。既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做到纪律规定了然于胸,也要联系实际、融会贯通学,深入了解“六大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结合学习先进典型与案例警示教育,对标对表真正将党纪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忠诚本色“永不褪色”。二要在“悟”上下功夫。要深学细悟、深思细研《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切实把学习《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三要在“明”上下功夫。注重在具体检察工作中用好各项党规党纪,自觉对照《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集体学习后,全体党员分别作交流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