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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检察院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时间:2021-01-27

来源:未知

作者:马楠

编辑:周洁

录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

审核:李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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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筑牢干警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1月27日上午,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打好廉洁“预防针”,念好廉政“紧箍咒”,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会议由党组成员王艳春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我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玉才等同志列席参会。

会上,全体干警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了廉洁教育、廉洁从政、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承诺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求大家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和健康的心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筑牢廉政“防火墙”。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丕义就春节期间干警廉洁自律要求作出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既是组织的要求,也是“一岗双责”的职责所在,更是关键时间节点抓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要进一步夯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到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并要求:一是在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把牢廉政思想认识的总开关,要理清“亲“”清”关系;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抓实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时刻认清形势,保持警醒,始终做到廉洁自律;三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正确履职用权,杜绝吃拿卡要、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处处廉洁自律,珍视自己、珍惜家庭、珍爱社会、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清廉、文明的节日;四是希望全体干警树立 “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疫情期间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承担起疫情防控的责任。

此次节前廉政谈话,达到了“提神醒脑”的作用,塔河县检察院将会结合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廉”字打底,“纪”字挺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在节日期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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