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督导推进工作
时间:2024-05-23
来源:本站
作者:刘利
编辑:董云玲
录入:董云玲
审核:李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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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推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5月22日—23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孙宝安、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润清、三级检察官孟玲玲一行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塔河县院进行督导推进。
会上,塔河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兰成就塔河县院年初以来公益诉讼办案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汇报。
孙宝安就塔河县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要牢固树立高质效理念,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燃气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以可诉性来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二是要提升培育典型案例的意识和能力。在办案中谋划总结好公益诉讼特色亮点,为培育典型案例提供丰富储备。三是要注重案件文书制作及案卡填录质量。强化检察文书规范化,细化评查程序,同时正视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清楚认识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
此次督导,为塔河县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厘清了思路,下一步塔河县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落实好上级院要求,对标对表抓重点落实效,全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