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加强检务公开 回应公平期待
时间:2020-10-29
来源: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吕文博
编辑:周洁
录入:周洁
审核:刘兴君
为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丕义出席会议,通报塔河县检察院2020年1-10月主要办案数据,晒出“成绩单”,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兰成主持会议。县人大、政协、宣传部、政法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领导及民营企业家、人民监督员、律师、记者应邀参会。
发布会上,塔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丕义就该院1-10月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情况,公益诉讼总体办案进展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六稳”“六保”等工作作了通报。
此次通报中,除了公布塔河县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还运用了投影幻灯片、微视频和图片,使参会来宾能够更加直观感受检察机关的风采和在护航县域发展大局、助力平安塔河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作的努力。
张丕义表示,塔河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基调,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服从县域抗疫总体布局,全力以赴护人民健康
▲统筹推进防疫工作。成立塔河县检察院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制发了疫情期间相关工作文件,对疫情防控、监管场所管理、业务办案等各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向看守所下发了2020年1号检察建议,要求看守所严格执行公安部监管局规定的民辅警全封闭式管理。
▲积极参与一线防控。派遣精干力量参与塔河县道路交通管控、社区卡口执勤、火车站防疫排查。同时,院领导驻守基层绣峰林场,靠前指挥,查疫情防控、督春季防火、看内业资料,确保疫情防控和春防工作取得“双赢”。
▲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化实地授课为网络授课,化线下活动为线上活动,发布《致全县中、高考学生的一封信》,开通24小时“义心”未检工作室心理咨询疏导专线,与县域内的学子“话聊”互动;认真探索互联网+微课堂的新模式,积极与教育局对接,为孩子们录制法治专题课,引导孩子们正确疏导自己的情绪。全体干警积极开展爱心捐款活动,累计捐款7900元,用实际行动为疫情严重的地区和家庭献一份爱心。
二、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 深入推进平安塔河建设。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件15人,批准逮捕11件13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正在办理1件1人,无错捕,错不捕案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4件55人,依法提起公诉20件23人,占比42%,不起诉12件16人,占比29%,改变管辖2件4人,占比0.7%,正在办理10件12人,占比22%。
▲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犯罪以及初犯、偶犯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的,依法从轻处理,适用认罪认罚程序56件68人,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适用率达100%。
▲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这个关键,坚持“稳、准、狠”不动摇,结合过去两年间开展专项斗争打下的坚实基础,构建扫黑除恶常态化、高效能的工作机制。8月份,受上级院指派,办理了地区纪委监委移交的一起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的涉恶保护伞案件,为确保该案办理取得实效,塔河县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经过一个月的审查,将该案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将会作出有罪判决。
▲ 回应社会公众公平正义期待。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举行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公安局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领导等10余人参加听证会,通过听证为案件处理提供参考,最终对该案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实现立案监督突破。深入侦查机关主动了解立案情况,针对两起应立案而未立案的和一起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安机关办理情况实行随案跟踪监督,将案件情况记录在案,确保立案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深耕细研彰显司法担当
▲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督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有防火责任的单位、周围乡镇(村、屯)进行深入调查,发现涉及森林防火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1件,立案并办结,目前相关单位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完成整改,消除了火灾隐患。
▲ 认真开展亮剑护河行动。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同塔河县水务局、执法局、公安局,开展“亮剑护河”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全面检查和专项督查,重点整治流经塔河县域内西尔河流域,对河岸周边乱占堆放的废弃木料及生锈铁具及时进行清理移除,恢复了河岸周边的环境,保护了西尔河流域的河水质量,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截至目前,塔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已立案24件,涉及防火专项、河湖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
▲ 强化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调取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民事执行卷宗共计261本,分别从案件实体和案件程序两个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目前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已立案8件,制发检察建议书8件,塔河县法院全部回复并采纳。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其中2件得到法院支持,另外1件正在办理中。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件,该案正在办理中。
四、主动融入县域大局,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 着力保障法治营商环境。由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会同营商环境建设局、税务局、人社局、供电局、农村商业银行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县域内企业,针对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的发展,出良方、想办法、献良策,积极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渡过难关。
▲ 全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案件管理部门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5件,接收卷宗115册。其中,一审公诉案件41件,审查逮捕案件13件,强制医疗案件1件。制作电子卷宗100册,接待律师7人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41条,占一审公诉受理案件数的100%;依法公开律文书36份,占已结案件的100%;程序性信息已导出60条,导出率为96.2%,均高于分院目标管理考核优秀档次20%、70%和90%的要求。
▲提升检察宣传能力。运用法治思维,讲好检察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截至目前,塔河县检察院今日头条累计发布信息246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稿件129篇,被地级采用41篇,省级采用31篇,国家级采用43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深化检察创新发展,持续增强工作活力
▲ 在“检校共建”上有新举措。今年1月,塔河县检察院“义心”未检工作室被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7家单位联合评为大兴安岭地区检察系统唯一一家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9月开学季,“法治副校长巡讲团”深入各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同时与县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检校共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携手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 在“新媒宣传”上有新进展。延续去年积累的成功经验,经过数月的精心筹备和剧本酝酿,开拍了全区检察系统首部未检题材的微电影《检爱·重生》,该部微电影旨在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关爱未成年人的宣传力度,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活动中来。
▲ 在“未检+公益”上有新突破。塔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未检部门干警针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项监督行动,且发现相关问题,现已向大兴安岭检察分院请示,待批复后,将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责任单位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加以整改。
“这次的检察新闻发布会很接地气。”县人大代表钟君注意到张丕义检察长在通报检察工作时,运用了数据、事例、视频、图片,她表示,这种做法既有深度又有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
县政协委员 安静:
县政协委员安静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让其直观了解到了塔河县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在抗击疫情中所付出的艰辛,近距离感受到了检察官的温暖一面。
民营企业家 喻在林:
“感谢检察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塔河县民营企业中的一员,我感到很暖心。”喻在林是塔河县益康野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的负责人,在复工复产期间,塔河县检察院为其经营的企业送上法治关怀,所以他对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做法成效有着更为直观的感受
在今后的工作中,塔河县检察院将不辱使命,不畏艰辛,在保障平安塔河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在护航县域经济发展中作出检察贡献,在守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交出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