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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为家长赋能 为学生助力 |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时间:2024-04-23

来源:本站

作者:赵安平

编辑:董云玲

录入:董云玲

审核:李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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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奎(化名)本次犯罪的部分诱因是缺乏父母监管,在社会上结交了不良朋友,你们教会其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如何正确处理友伴关系,当朋友提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邀请’应当直接拒绝……”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小奎的父母制发的《督促监护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同时也督促父母依法履行教育监护职责,为父母如何正确开展家庭教育引导,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失足少年背后的家庭问题

没有一个孩子是带着罪恶来到这个世界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官注意到,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有密切的关系,缺失的家庭教育或不当的家庭教育环境下的孩子易走入歧途。

本案也是如此,涉案未成年人存在的家庭问题——家庭教育缺位。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小奎的父母忙于打工挣钱,平时对其疏于管教,涉案未成年人小奎临近高考,不按时上课,为了挣点零花钱,过早接触社会,又缺乏正向的价值观引导,法律意识淡薄,因不懂拒绝走入违法犯罪的歧途。

发挥检察职能 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认为涉案未成年人小奎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并考虑到其正处于高中阶段,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小奎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存在的法律认知、家庭亲子沟通、交友等问题,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对父母存在的履职缺失予以训诫,并签署观护帮教协议,开展督促监护及观护帮教工作。

“平时只顾挣钱,确实对孩子关心教育少了。”通过这个案件,父母认识到了自身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诚恳接受训诫,并表示将陪伴孩子一起,帮助孩子重启新生活。

多方助力  压实家庭教育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两年之际,4月23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机关工委、妇联、关工委等及相关社会组织和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召开“助力成长,依法带娃”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研讨会,在厘清职责分工、引进社会力量、加强资源共享、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合作协议》。

 家庭教育对一个人影响很大,往往可以影响一生。《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家事不再是一个家庭的小事,也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孩子的健康与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与未来。立足法律赋予的职责,助力家庭教育发展,让家庭教育不缺位,维护孩子健康成长,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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