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有“法” 护航未来
|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
时间:2022-05-13
来源: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帅
编辑:周洁
录入:周洁
审核:李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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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5月13日,塔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政治部开展线下家庭教育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中,干警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并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浓郁的宣传氛围。
下一步,塔河县检察院将把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县域更好地贯彻落实,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广大家庭落地生根,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凝心聚力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