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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历史 警钟长鸣----纪念“5·6”大火反思活动

时间:2019-05-16

来源:塔河县检察院

作者:马楠

录入:于卉

审核:张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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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震惊国内外。无情的火魔疯狂地燃烧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被扑灭,致使一万多户人家、五万人受灾,二百多人葬身火海。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将近80亿元,所引起的生态灾难需要八十年的时间才能得到基本恢复...

 

一转眼32年过去了,为了牢记血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5月6日,塔河县在“五·六”火灾32周年来临之际,举行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反思纪念活动,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此次活动。

 

 

 

“五·六”反思万人签名

 

活动最后,进行了防火宣传队伍游行,防火宣传车辆警笛长鸣,警旗飘舞,我院干警和防火办、扑火队、消防队等联合组成的防火宣传队,迈着矫健的步伐,沿城镇巷道高举防火宣传条幅,利用广播和防火宣传车进行“五、六”反思日宣传教育,将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理念、知识,传播给广大群众,提醒人们不忘历史,时刻牢记森林防火,做到室外不吸烟,野外不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保护好这片来之不易的绿色,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通过这次活动,也强化了我院干警内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塔检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守护县域绿水青山的检察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新林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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