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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误入歧途吸毒酿错

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助浪子回头——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0-06-21

来源: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吕文博

编辑:周洁

录入:周洁

审核:刘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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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上午,在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内,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正在进行。

 

“这次我们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邀请各位前来参加会议,是希望认真听取大家意见,作出一个公正的决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丕义说道。原来,这是塔河县检察院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举行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该院邀请了塔河县公安局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领导等10余人参加听证会,通过听证为案件处理提供参考。

 

 

公开听证会现场

 

案情回顾:

26岁的李某某在旁人看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是大家羡慕的对象。然而令人大感意外的是,李某某并没有珍惜眼下这种安逸的生活,而是在外面吃喝玩乐,整日厮混,直至触犯了法律。2019年十一长假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其一名朋友共同在张某某(另案处理)处,分三次购买冰毒,合计花费200元,且三次容留该朋友在自己家中吸食。2019年10月15日,塔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办理一起涉嫌运输毒品案中,发现塔河县居民李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同日立案侦查并在李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情理和法理交织,如何作出公正选择

案件移送至塔河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张丕义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结合李某某在今年抗疫志愿工作中的表现,以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我们办的不只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讲话精神,她意识到,像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这样的青年,犯罪情节轻微,善心未泯,可塑性强,还来得及引领其走上正途,但是假如被判处刑法处罚,他以后的人生或许将会一片坎坷。有鉴于此,张丕义决定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最有利于李某某人生成长的方式,展开周密工作计划。

为核实李某某的具体信息,张丕义带领检察干警前往其工作单位、参与志愿服务的场所、居住的小区开展社会评估,调查摸排李某某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工作表现以及其家庭、家族有无从事涉毒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记录。同时认真听取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多次与李某某及其母亲进行沟通,开展训诫教育、亲职教育等工作。  

“检察官同志,我是孩子的妈妈,我也知道孩子犯了罪,而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处罚,但是我恳请检察机关能够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他的本质不坏,当年参军入伍的时候在部队表现优良,退役后也一直勤恳工作,直到误交了一些损友才变成这样。”李某某的母亲言辞恳切,并表示今后一定对李某某严加管教。

望着母亲伤心的面容,李某某狠狠地咬了咬发干的嘴唇,泪流满面。“我感到无比的悔恨,真的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了,我以后一定重新做人,与那些酒肉朋友断了联系,努力工作,孝顺亲人,报效国家。”

该案承办检察官张丕义表示,案件不能简单“一诉了之”,但也不能仅听“一面之词”,李某某虽然犯罪情节较轻,在案发后能够积极悔罪,同时多次向检察机关汇报思想动态,但是对他的具体处理方式,还需要看他之后的表现和社会各界对他的看法和总体评价。

 

 

延续抗疫精神,让一切走上正途

李某某虽然涉嫌犯罪,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在其他方面还有让人值得敬佩的闪光点。自疫情防控开始之初,李某某就毫不犹豫的报名成为防疫志愿者,投入到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先后承担了防疫宣传、小区巡查、行人劝返及电话回访等多项工作任务。在室外防疫执勤期间,李某某一站就是10多个小时,纵使手脚冻的冰凉,耳朵被冻伤,他也没有丝毫怨言。伴随着塔河县复工复产,面临人员返程高峰期,李某某主动申请到塔河县定点留观金水桥宾馆和绿海假日宾馆工作,负责帮助民警接送返乡人员和外来旅客,配合医务人员对隔离人员每天两次体温监测,直到解除医学观察。

在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取保候审期间,他向检察机关提出请求,希望继续从事抗疫志愿工作,以此悔罪并回馈社会。塔河县检察院认可了李某某的请求,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将李某某安置在塔河县抗疫一线“福和疫情服务站”,继续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李某某自年初抗疫以来,工作勤勉,表现突出,其被塔河县委宣传部专题表扬,同时荣获了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颁发的抗疫荣誉证书和纪念勋章。

 

 

推动公平正义看得见,召开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起诉要求,且在从事抗疫志愿期间表现优良,塔河县检察院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召开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通过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听证会上,张丕义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拟决定不起诉意见的理由进行了详细阐释。随后,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福和疫情服务站”代表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单位领导依次发表看法,均同意对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场表示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检察机关对他的处罚。他由衷地感激道“感谢各位领导在我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后,还愿意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禁毒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在大家的监督和帮助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张丕义检察官表示,各方代表的意见该院会认真听取,会后,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最终对本案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各方。

 

法不外乎人情,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这样的检察院很接‘地气’”。县司法局副局长钟君注意到案件承办检察官能够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考虑这起案件对李某某一家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值得点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次公开听证会上得以充分体现。”

同样作为听证员的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白涛也对此深以为然。在他看来,“从前期对李某某的社会评估工作,到后期的监督和工作计划,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这样的工作会导致工作量加大,但是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心将更足。”

“作为一个年轻人,前一步掉入悬崖,退一步海阔天空。检察机关对李某某所做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既能够教育好他,也是对他人的一种警示。”对于这样的做法,人民监督员刘金富赞不绝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等活动,搭建有效外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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